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及其解释
浦江律师
2025-04-09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,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生息而进行的借贷活动。这种借贷关系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,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,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即可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零四条,借款人应当按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,借款利率可以由借贷双方自行约定,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。如果借贷双方就借贷关系或利率有争议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调解或者裁决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民间借贷涉及高利贷、虚假借贷等违法行为,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甚至触犯刑法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零四条:借款人应当按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。借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行约定,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十条: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意思表示和实际行为相统一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具有法律.force的规范性文件对意思表示有特别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一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(四)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;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零八条: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年度法定基准利率的四倍,不得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利率的相关规定。如果有违反的,超出部分无效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解释(一)》第一百零八条:借贷双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。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,或者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、废除的,债权人要求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上一篇:婚后男方要女方用彩礼还债怎么办
下一篇:暂无 了